第十章:采风(1)

鉴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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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白公子他们回来了。”秦墨缓缓出现在温绯身后,望着一地的啤酒瓶子,眼神带着十分的担心。

    “噢。”温绯坐在大厦天台最高处,望着这城市斑斓炫目的灯光,这每一点光背后都是一段悲欢,一曲离合,但没她无缘去读去品,只能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让所有的无奈将自己淹没。

    “白公子是萧公子扛回来的呢。”

    温绯眉尾轻轻一跳,却没有出声。

    “看起来像是喝醉了。”

    “没事就好。”温绯随手将自己手中已喝空了啤酒罐捏成铁块,任由那锋利的棱角将自己手上皮肤划破,再随手扔掉那对她而言,已无用的东西。

    “奴家不喜欢崔穆易。”秦墨说了自己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不喜欢,怎么不喜欢,是不是因为白仁之所以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他。”温绯单手又开了一罐啤酒,仰头喝了一大口,酒都顺着嘴角滑过那秀项,隐没在衣领中。

    “可是,主人真的在考虑他。”

    温绯猛地回正头,手一用力,还有一半的酒罐,甩出一圈圈的酒液,重重砸在楼顶过高的网格上,将那网格砸得变形。她望着那酒罐叮叮当当地落地,倾倒着余下冒着泡的残酒,片晌,她淡淡地问道:“秦墨,未来是怎样的?”

    秦墨低下头,她知道她的意思,只能轻声说:“奴家只能说,奴家真的后悔,到现在都记得那后悔。”

    温绯垂了眼帘,沾湿了睫毛。婚姻不是恋爱,不是一时的热情就可以维系的东西。一点点的冲昏头脑,换来的可能就是万劫不复。她能理解秦墨的悔,因为她看到了结局,但若是再给她一万次的选择机会,只怕,她还是只会选择这份后悔。可自己不是刀灵……看不到那么远的结局,无论如何选择,只怕都只会剩下后悔。

    但崔穆易对她而言,真的是万分诱惑的一个选择。他是个普通人,没有异能,发现自己过去的可能性微之又微,而一个普通人,也没有能与自己家族抗衡的能力,她不用担心一旦婚变而给家族带来冲击,最重要的是……

    她不爱他。

    她不爱他,他就永远没有办法伤害她。

    那一年,清风台改名金光砌玉台。年轻的家主萧数遍邀异能界的所有人,办了一场极尽奢华的宴会。宴会开了七天七夜,流水似的宴席,江海般的美酒,勾栏瓦舍尽妆锦缎,玉阶汉砖尽着红毯。花木不够?无妨,纱花绸草让你眼花缭乱。天不够蓝?无妨,十卷湛蓝的古法妆花布料映着没有一朵重样的云朵自金光砌玉台最高的穹项向十方垂去,将百里的金光砌玉台俱笼在里面。更别说那百样的珍奇异兽,千种的精奇玩意,万种的溢满灵气的法器宝物。

    白仁之永远记得那一天,不为他至今未见过的奢华,只为那是他第一次看到母亲与父亲的争吵。

    那争吵如此激烈,以至于灵力高强的父母都没有发现在外偷听的自己。

    “你刚刚又跟那个贱人在说什么!”

    “那是我师妹,你放尊重点。”

    “我算是尊重了!今天见到她,我竟没有撕烂她的脸!”

    “她都已是温家的主母了,你还在那里吃什么干醋。”

    “我吃醋,哈哈哈,你倒是知道她温家的主母,你怎么没忘她的旧情。”

    “什么旧情,难道我与我师妹说句话都不行了吗?”

    “不行!当然不行!”白清漪吼的歇斯底里:“难道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吗!”

    臧稚泽冷冷一笑:“那你打的什么主意?”

    “你说什么?”

    “‘耸秀峰峦,媚春花木,对玉阶金砌。’这不是你最喜欢的《醉蓬莱·向逍遥物外》吗?人家皆道萧家借此次更名向世人耀武扬威,我看不是吧,这是萧数那个老匹夫向你告白吧?”

    “你再说一遍?”白清漪咬牙切齿。

    “若不是为了家主之位,你早嫁给他了吧!”

    “无耻!”只听一声剑啸,一扇窗户应声而碎。

    白仁之脸色煞白,吓得不由沿着那千级玉阶往下跑去。他记得,他记得,他记得这台下就是一片梅林,现在跟是梅子成熟的季节,母亲最爱吃梅子了,他一头扎进梅林,一边哭一边采摘,多摘点,母亲吃了一定会开心的,母亲一开心就一定不会跟父亲吵架的。

    白仁之用衣服支起的兜兜装了十数颗清甜好看的梅子,他回头,却再也没办法迈出一步。这梅林不知道何时,多了十数只恶犬,流着涎水,对他形成了合围之势。他回头,想逃走,却发现梅林深处也多了数只。近二十只恶犬低吼着,缓缓向他逼近。白仁之抱着梅子,不断后退,看着那森白的犬牙瑟瑟发抖。后脚跟轻一触到一硬物,险些摔倒,但全身都被一架住,正是一棵梅树。

    那些恶犬正觑着他的破绽,只这一撞一扶间,数只恶犬狂吠而起,向他扑咬而来。

    此时白仁之元婴未开,并没有反抗之力,只能抱着头蹲下。

    “咚咚”沉闷的几下撞击之声,白仁之在惊恐中偷偷由指缝望去。只见自己身边多了一道盈白透明的泡泡样的屏障,屏障反射着阳光七彩的光芒,十分好看,还带着好像母亲一样的温暖。那些恶犬对着他头顶狂吠,白仁之抬头望去,只见那梅枝绿意间,一个穿着白色小T,浅蓝色牛仔裤,白色帆布小鞋的小姑娘荡着脚坐在他头顶的枝桠上。

    小姑娘一手捻着诀,用白色灵力维系着他身边的屏障,一手翻出十数张散着黑气的符咒,轻声颂咒,那符咒向八方飞出,带着雷电,将一众恶犬电晕。

    小姑娘一荡脚,收了他身边的屏障,落在他面前。白仁之又惊又怕间遇到这样的人,竟“哇”地哭了出来。

    小姑娘嘟嘟嘴:“你家里人上山前没跟你说萧家家主最珍视这片梅林吗?进来逛逛可以,如果毁了一枝一叶,可是会惊动他们的守山灵犬的。”她望了望那落了一地的梅子:“快走吧,我们温家不让随意杀生,一会那些狗狗醒了,可是不会放过你的。”温绯牵起白仁之的手。

    忽然一阵腥风由暗处袭来,温绯一惊,来不及捻诀,徒手替白仁之挡住那森白尖锐的獠牙。刺骨的痛自手臂传来,一股怪力,将温绯甩出数米远。温绯头正中一块大石头,晕迷前只见到一只近一个成年人般高的白毛巨犬向自己奔来。

    白仁之被那刺眼的阳光唤醒,周身的酒气和着宿醉后的头痛,溢满了整个房间,充斥着他整个身体。他抬着酸痛的手揉着头,低头看看自己指尖缠绕的灵力,那盈白眩目的灵力。靠在床头,闭目回想着自己元婴初开的那日,那照亮半个天际的白光几乎将毁掉了半个梅林。但他感觉得到那个看起来和善的萧伯伯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好相处,他实在太怕家族的戒鞭了,太怕母亲的责骂了,所以当紧锁眉头的温叔叔满面凝重地将那个晕迷的小姑娘抱走时,他并没有勇气上去拉住那灰黑的礼袍说,那是他的灵力,是他将这些为了几颗梅子就要将人咬死的恶犬杀死的,只能在被父亲抱走时,眼睁睁地看着温叔叔对自己女儿极端失望地摇摇头。

    他的世界,再也没有温家那个拥有白色灵力的小姑娘一点点消息了。

    白仁之将手拢在额上,用手的冰凉缓解着额上的躁热。

    是他欠她的……

    她的一切不幸,都是他欠她的……

    或许,这心痛,这无助,这……眼泪……就是她来讨的利息吧?

    萧靖楼一夜未睡,盯着天花板盯了一夜,他与白仁之相识,应当有十年了吧?他却从未见过他喝成那样,一杯接一杯,跟不要命一样的喝,也不说一句话,不抱怨一个字,一夜就喝了他快两千块钱,真是臭不要脸。

    萧靖楼嘴角泛起了一丝嘲笑,手搭在眼睛上,掩饰着眼球的酸胀。

    他真的是很喜欢温绯,像喜欢温绮一样喜欢她,他觉得,这应该是温绯能得到的最好的,她虽然半点没有温绮的温柔娴静,反而粗鲁任性,还有不少的鬼灵精,但自己也从来没有嫌弃过,不是吗?

    但看着白仁之喝酒的时候,自己心里怎么会那么酸?他不是也喜欢温绮吗?他不是也把温绯当成温绮一样去保护吗?为什么自己看到他那用沉默掩饰的失落时,那么不是滋味?

    本来在街边看到那个人把温绯从白仁之手里抢过时,他是真的幸灾乐祸,自己之前每次遇到的尴尬终于他也遇到了,而且比自己还丢脸十倍,不,一百倍,绝对有一百倍。可白仁之的那个眼神,根本没有一丝丝愤恨,全是失落与担心。那是什么奇怪的反应,这时不应当马上上去将那个人拎下来打一顿,再把自己喜欢的抢回来吗?这个傻子,总是缺点血性。自己若不是顾忌与他这么多年的友情,只怕早召了多少朋友来揍他了。

    真是个笨蛋……